不知什么时候起,工资悄悄变成了收入的一部分,而基本工资替代了工资。于是一贯善于做文字功夫的人突然说:力争使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水平!此番豪言着实使穷教书先生激动了好一阵子,可是当有权之士对着这两个词汇诠解一番,又着实让饱读诗书的教书匠们晕乎了半天!是啊,工资不是收入,这么简单的道理我们就怎么没有领会透?还算是文化人呢?
到别的文化背景去看看,怎么样?英语国家称工资为wages,而收入则为income;我国封建社会,官府给当官的人的薪金称为俸禄,估计这就是基本工资;而上级特殊人物偶然给的称为赏赐,下级或同僚定期移府的称为利钱(别称多多),这些应该算是“预算外”收入。
难怪!“工资不是收入”这原本就不是什么创造发明,倒是一种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东西!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人们确实学了很多好东西,但变法子捉弄人的活儿也不少。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再修订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到时候不要说我没有提醒你用词的讲究、书中有金屋!
341102shi 发表于 2007-9-17 22:42: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