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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字体:
关于200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2

溧阳市物价局

溧阳市教育局

              

 

溧价费2007102

溧教财200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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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

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局《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的通知》(苏教财〔200461号、苏价费〔2004338号)、《关于修订江苏省中小学代办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217号)和常州市物价局、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07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的通知》(常价费〔2007184号、常教计[2007]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7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及秋季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收费标准。课本费(每生每学期):小学一至二年级33元,3-6年级77元;初中1年级165元、2年级154元,3年级143元。课本费含英语磁带费(小学1-2年级不配磁带):3-6年级英语课本各配套1盒磁带,磁带费共4.3元;初中1-3年级英语课本各配2盒磁带,磁带费共8.6元;英语补充习题不配磁带。

作业本费:(含讲义费、每生每学期):小学20元,初中35元。

二、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原“一费制”规定的其他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不得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重点班、提高班、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不得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名目的辅导班。学校应向学生开放微机房等活动场所,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四、幼儿园收费。幼儿园收费按《关于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溧价费[2006]70号、溧教财[2006]5号)文件精神执行。

上述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学校不得突破,可以下浮。各学校要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要根据新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费用减免规定和投诉电话等在开学前将学校收费公示栏在显眼位置全部公示上墙,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并落实好结算清单制度。

 

 

 

○○七年八月三十日

 

 

 

溧阳市物价局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教育局

 

溧价费〔200670

溧教财〔2006 5

 

 

关于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幼儿园、托儿所: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常州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价费〔2006153号 、常教计〔200625 号、常财综〔2006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溧阳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溧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批准设立、注册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幼儿班、托儿所(以下简称幼儿园)。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我市各类幼儿园的保育费、管理费、杂费、代办费合并为保育教育费。

保育教育费用于幼儿园的教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公务费用、业务费用、修缮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幼儿活动及学习、生活用品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其他正常办园经费等支出。

省教育厅确认的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市教育局评估认定的示范性实验幼儿园、一类、二类和合格幼儿园,实行分类收费。未经登记注册的幼儿园(班)、托儿所不得对外招生。

(二)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1.日托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各类收费标准为:省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250元;市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230元;一类幼儿园每生每月220元;二类幼儿园每生每月200 元;合格幼儿园每生每月180元;合格托儿所每生每月160元。

2.全托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可在日托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全托夜宿的,每生每月保育教育费标准在日托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50元。全托不夜宿的(提供三餐服务),每生每月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在日托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元。

3.幼儿园举办的托儿班(小小班),保育教育费可在每生每月日托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30元。

4.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应根据家长的需要办班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10%,由幼儿园自行确定,并报所在地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

(三)民办幼儿园和各幼儿园举办的2周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亲子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并报所在地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

上报保育教育费备案材料包括:《办园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保育教育费成本测算表、溧阳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备案表(附件二)等。收费标准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若需要变动,必须在下一个年度重新备案并公示后方可执行。

三、幼儿伙食费按实际成本核算并每月结算,多退少补。

四、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后,取消管理费、杂费和代办费。所有幼儿园均不得擅自立项、自定标准收费。幼儿在园的活动及学习生活用品费用(不含床上用品),是保育教育成本的组成部分,幼儿园不得以代办费名义另行收费,也不得在规定的幼儿在园时间内(周一~周五下午4时以前),以开办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其他费用。

各幼儿园在每学期结束后20日内要填报“幼儿园教材、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社会活动结算清单备案表”(附件三),上报同级教育、物价部门

五、报销和减免政策。

(一)职工子女入园按规定缴纳的保育教育费,独生子女凭保育教育费票据向家长所在单位每月报销100元;非独生子女的保育教育费,凭保育教育费票据向家长所在单位每月报销 50元。保育教育费第一学期(秋季开学)的费用,由家长女方单位负担,第二学期(春季开学)的费用,由家长男方单位负担。

对经确认的烈士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子女、单亲(仅指丧父或丧母)子女入园按规定报销的保育教育费,全部由溧阳市区的家长工作单位负担。

职工子女户口在溧阳市内,经单位同意寄养在外地入园的费用,凭就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票据,独生子女向家长所在单位每月报销100元,非独生子女向家长所在单位每月报销 50元。

(二)烈士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子女、单亲(仅指丧父或丧母)子女入园凭有关证明享受保育教育费减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入园可凭《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保育教育费减免。减免方法,由可享受对象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幼儿园予以减免,减免额度为合格园保育教育费的50%

六、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应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幼儿园等级证书》和收费文件,民办幼儿园还应持《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等到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接受年审。

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七、幼儿园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育教育费,应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幼儿园所收经费应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

八、关于幼儿中途休园、转园或退园的收费规定。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幼儿家长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分期缴纳。幼儿入园后因故休园或要求退园、转园的,其在园时间在三个月之内的(含三个月)退还一半保育教育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费。

九、各类幼儿园在执行新的收费标准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创设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加强教师师德和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更好地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各辖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如有违规收费行为,应及时查处并纠正。

十、本通知自2006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

十一、本通知由溧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溧阳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二、溧阳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备案表

附件三、幼儿园教材、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社会活动结算清单备案表

 

      溧阳市物价局               溧阳市教育局

                  

溧阳市财政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

 

溧阳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表

 

(元/生·月)

幼儿园等级

日托

全托

托儿班

(日托)

不夜宿

夜宿

省示范园

250

在日托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

在日托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50

在日托幼儿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市示范园

230

市一类园

220

市二类园

200

合格幼儿园

180

合格托儿所

160


附件二:

溧阳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备案表

 

幼 儿 园 基 本 情 况

幼儿园名称(盖章)

 

办园许可证编号

 

地址

 

等级

 

举办者

 

开办时间

 

负责人姓名

 

民非法人登记证编号

 

登记注

册编号

 

设计规模(班)

 

在园幼儿数

 

园舍面积

(平方米)

 

实际班级数

 

在职教师数

 

在职保育员数

 

其他员工数

 

保育教育费备案标准(元/.月)

日托

 

全托(不夜宿)

 

全托(夜宿)

 

托儿班

 

主管部门办理情况

 

 

 

 

 

 

主管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