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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暂行办法           ★★★ 【字体:
溧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暂行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2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教育局

 

溧教财【20056

 

溧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两免一补”暂行办法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确保农村适龄儿童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苏政发[2003135号)要求,我市从2005年秋季起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为确保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两免一补”政策的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孤儿、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子女。

资助标准:依据溧阳市教育局、溧阳市物价局、溧阳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及高中代办费预收标准的通知》(溧教财[20051号、溧价费[2005]12号)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杂费、课本费。寄宿生生活费按小学50/月、初中80/月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资助程序与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确定,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镇低保户子女;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4、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而不能劳动,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享受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并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出适当调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资助。

具体申报程序是:每学年开学初,由贫困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各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初步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和学生家长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及学生有关信息每学年于九月二十日前上报市“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同时,学校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和跟踪问效机制,定期了解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同时学校又能收足费,收好费,对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采取“先收费、后退还”的办法进行操作,即在学期开学收费时:学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全员收取,然后根据市“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的资助名册对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的杂费和课本费进行退还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每学期中,应退还和补助的“两免一补”学生的费用学校必须及时退还和补助给学生,不得抵顶下学期或其它费用。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

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担,以县为主”的原则,教育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认真测算实施“两免一补”所需经费,并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安排经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两免一补”资金由教育局实行分项单独核算,市财政局将应负担的资金直接划入教育局资金账户。由教育局直接拨付各学校。“两免一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挪用,不得用于抵顶学生以前年度的欠费。

四、措施和保障

建立健全以“两免一补”为主体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资助体系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三农”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教育公平、缩小城乡教育差别的有效途径。工作中要严格坚持“扶助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原则,以普及、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标准为总目标,认真做好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各校要成立“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党和政府对贫困学生的关心送到千家万户。要建立“两免一补”档案及数据库,相关资料应认真保存三年以上,以备查验,同时要建立长效追踪机制,要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并依据情况适当调整。

(二)实行责任追究。市财政、教育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两免一补”工作的专项检查,对违反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弄虚作假、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拓宽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资助贫困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撑,各部门要想方设法拓宽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补助力度,动员社会力量捐赠,逐步建立起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五、本暂行办法自2005年秋学期起施行。

 

附:溧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教育局

二○○五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 义务教育   两免一补    办法                           

溧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8月8印发

校对:陶国忠                        共印10份(网上发布)

 

溧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学生姓名

 

民族

 

性别

 

就读学校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家庭人数

 

父亲姓名

 

工作状况

 

上半年人均收入情况

母亲姓名

 

工作状况

 

资助形式

免杂费

免课本费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合计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

申请理由

 

村(居委会)审核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时间:200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时间:200     

市“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时间: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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