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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关于推荐和评选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            【字体:
关于推荐和评选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
作者:lyjj    基础教育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30

溧阳市教育局文件

 

溧教基[2007]12

 

关于推荐和评选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

各普通中学:

为表彰激励优秀学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根据《关于在普通高中评选2007年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苏教基〔200710号文件)和常教基[200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省市县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市级三好学生应具有优秀的品质、较强的能力、优良的学业、健康的身体,并分别在初中和普通高中阶段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市三好学生条件,现任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
  3.市级先进学生集体须从校先进学生集体中产生。
  4.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2)综合素质评价达到优良等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达到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都在B级等第以上);
  (3)县(市、区)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两年内曾获得“江苏省三好学生”、“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推荐程序
  学校要按照班级学生推荐、任课教师和年级组评议、全校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审核的程序确定名单,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推荐名单的同时,应附下列材料:
  1.张榜公示的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示方式、小样及收集的有关意见,书面记录原件;
  2.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校长签字的复印件;
  3.被班级推荐的所有学生的推荐表(校长要签字);
  三、推荐名额
  1.根据省、市下达的省、市级推荐指标,同时兼顾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学校,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2.各类学校的分配名额不得相互转让,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不加分。
  四、其他事项
  1.各校在推荐先进时,应严格坚持条件,严把质量关。凡未按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推荐的省级、市级和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均须填写相应的推荐表(附件二、三),各校将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附件:

12007年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07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2007年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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