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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先进学校评比的意见           ★★★ 【字体: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先进学校评比的意见
作者:lyjj    基础教育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

 

 

溧阳市教育局文件

 

溧教基[2007]30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先进学校评比的意见

 

各初中、小学:

义务教育是国家规定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依法接受的国民教育。为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高标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推动学校规范学籍管理的行为,提高学籍管理的水平,决定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先进学校评比活动。

一、参加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含民办学校);

二、评选办法

“学籍管理先进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先进学校评选标准开展自评,达标学校自行向教育局申报。12月份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学校进行考核,结合每年毕业资格审查、新生注册、学籍管理调研等情况,对照评比标准,对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操作规范的学校予以表彰。

三、评选标准(见附件)

附:1.学籍管理先进学校评选标准

2.学籍管理先进学校申报表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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