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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评选的通知 | |||||||||||||||||
| 校本课程案例评选 | |||||||||||||||||
| 作者:佚名 教育科研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1 | |||||||||||||||||
| 溧 阳 市 教 育 局 电 话 通 知 第 375 号 签发:高光明 核稿: 陈双喜 拟稿:陈建华 时间 2008.09.11 关于组织“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评选的通知 全市各中学: 为提高中学校本课程开发水平,省、市教研室决定组织常州市“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案例要求 校本课程案例指学校开发出的某一门校本课程,它可以是校本教材,也可以是成文的教学案例。相关的教材或案例必须包含某一门课程至少一学期的教学内容。 二、参评对象 本市范围内以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为单位参加评比,不接受个人的申报。每所学校参评案例不得超过2篇。 三、活动组织 1.参评学校请填写《江苏省“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参评申报表》(详见附件),并将校本课程案例与申报表一起报送至我市教研室后勤组。每篇案例按要求收取评审费20元。 2.我市教研室对上报材料进行初评,评选出市级一、二、三等奖,然后由教研室填写推荐意见后上报参加常州市级和省级评选。 请各校于 附件:江苏省“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参评申报表 溧阳市教育局 二00八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江苏省“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参评申报表 ( )市
备注:此表需附在参评案例中一起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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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科研录入:keyan 责任编辑:key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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