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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依法治校先进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 | |||||
| 依法治校先进单位评估验收 | |||||
| 作者:佚名 教育法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6 | |||||
| 溧教法规[2004]6号 关于依法治校先进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 各中小学: 实现依法治校是学校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基本目标,是学校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根本保证。为大力推进我市的依法治校工作,2004年上半年我局下发了《溧阳市依法治校工作评估细则》(修订稿)》(溧教法规[2004]3号),再次明确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工作要。,许多学校已积极行动起来,申报创先,并利用暑期做好准备。现就我市和常州市级今年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验收工作及常州市首批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复查工作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1、常州市首批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复查工作的要求已发文通知(见溧教法规[2004]5号),政策法规科将于10月25—30日进行复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请省溧中等7所学校做好准备工作,务请于10月22日前将自查呈报表、工作总结、自评打分表各2份上报局政策法规科。 2、今年常州市级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申报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将于10月20日后开始,请有关申报学校先行自查,写好书面汇报材料,对照评估细则量化打分,整理出资料台帐备查目录,被初定为常州市级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的学校,还须接受常州市教育局的抽查,时间估计在11月下旬。 3、今年溧阳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评估验收工作将于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要求见溧教法规[2004]3号文件。 二00四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依法治校 评估 通知 抄 报:常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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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法规录入:lyfg 责任编辑:lyf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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