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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办理校方责任保险的通知 | |||||
|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办理校方责任保险的通知 | |||||
| 作者:lyfg 教育法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7 | |||||
| 溧 阳 市 教 育 局 电 话 通 知 第339号 签发 姜乐庆 核稿 谢少波 拟稿 裴俊东 时间 2007.8.29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办理校方责任保险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06学年度的校方责任保险即将到期,为做好保险年度的衔接工作,经研究决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办理校方责任保险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2007年9月6日(星期四)上午8:00—11:00; 二、 地点: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三、 对象:中小学、幼儿园会计(报帐员); 四、 须带材料:(1)全校各班学生人数统计表,小学要将幼儿人数统计在内;(2)学校公章。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办理保险手续,不得请假。 溧阳市教育局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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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法规录入:lyfg 责任编辑:潘春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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