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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06年度中小学优秀法制副校长的通知 | |||||
| 关于评选2006年度中小学优秀法制副校长的通知 | |||||
| 作者:lyfg 教育法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7 | |||||
| 溧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溧 阳 市 教 育 局 溧综治[2007]1号 关于评选2006年度中小学优秀法制副校长的通知 各镇综治办、中小学及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积极参与、指导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及依法治校工作,在预防和减少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全市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优秀法制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对象) 市综治委、市教育局联合聘任的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 二、评选条件 优秀法制副校长评选条件: (1) 极参与学校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规划、方案的制订。 (2) 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法制、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 定期组织对师生及家长作法制教育讲座(每学期二次以上),学校师生及家长反映良好。 (3) 协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创建安全 文明校园活动。 (4) 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依法处理教育纠 纷,协助学校解决法律难题,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5) 组织、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 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参与后进生的转化 工作,对有劣迹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落实帮教责任制,建立健全帮教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在校生的违法犯罪现象。 (7) 依法严厉打击在校园内寻衅滋事,干扰学校正常教 育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8) 定期组织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积 极预防安全、交通、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三、评选办法 此次评选优秀法制副校长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 1、法制副校长对自己一年来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业绩等方面表现写一份小结材料; 2、学校根据参评条件,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认真填写候选人推荐表; 3、推荐表统一由学校于2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4、由市综治委、市教育局联合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考核,综合评选。 四、具体要求 这次评优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学校管理、法制教育、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促使法制副校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各中小学要将通知精神及时转达到每一位法制副校长,协助法制副校长,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肃认真推荐候选人;对评选的优秀法制副校长将在一周内公示,如无异议,给予表彰奖励,并将评选情况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反馈。 附:优秀法制副校长推荐表 溧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溧 阳 市 教 育 局 二00七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优秀法制副校长 评选 通知 抄 送:常州市综治办、常州市教育局,溧阳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溧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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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法规录入:lyfg 责任编辑:潘春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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