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常教督〔2007〕21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辖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 为促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建立辖市区教育(文体)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常教发〔2005〕2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07年度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方式 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督评考核组,采取自我评价与评估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度现场考评相结合,对照标准,实事求是,逐条打分。 二、考评程序 每个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现场督评考核半天。基本程序:(1)接受考核的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领导就考核内容向考核组作情况介绍,时间20分钟;(2)访谈领导及有关人员;(3)查阅相关资料、核实数据。 三、自评工作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根据《常州市辖市区教育(文体)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2007修订稿)》(常教督〔2007〕13号文件),逐条进行自评和打分(督评考核自评表见附件)。督评考核自评表于12月20日前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到judd@cz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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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 |
下午1:3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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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周五) |
戚墅堰区 |
天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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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周二) |
钟楼区 |
新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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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周三) |
溧阳市 |
金坛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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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周四) |
武进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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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表彰奖励 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2007年度辖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自评表
二 ○ ○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日
主题词:督导 教育局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6日印发
2007年度辖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
教育(文体)局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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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项 |
二级指标项 |
三级指标 |
自评分 |
自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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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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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
1.全年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创新,措施扎实,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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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区域教育发展整体规划,教育发展理念先进,教育发展规划有效推进,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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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执行招生规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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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因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越级上访,得5分;(有一起越级上访:市级减2分,省级减3分,国家级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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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年未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得5分。(受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每次:市级减2分,省级减3分,国家级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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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分) |
6.在地方党委或政府组织的机关部委办局满意度测评或政府对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居前三分之一的或优秀级的,得10分;居前三分之二的或良好级的得8分;居后三分之一的或及格级得4分,列最后一名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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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16(20分) |
126.局各处室分工明确,工作协调,职责到位,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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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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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做到将安全工作(含网络安全)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有安全工作台帐,内容齐全,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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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每学期检查不少于2次,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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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做到及时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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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认真开展创建工作,按时完成创建目标,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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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全年做到无重大责任事故,得6分;(有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减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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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办公室)自评分(总分50): 自评部门
2007年度辖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自评表
教育(文体)局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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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项 |
二级
指标项 |
三级指标 |
自评分 |
考核分 |
自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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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3(30分) |
7.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符合法定程序,有法制机构审核(会签),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相冲突,以辖市区政府名义(或部门联合发文)出台的教育类规范性文件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得4分。(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内容与上位规范性文件相违背的有一件减2分,未实施备案审查制度的,有一件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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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每一行政执法事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得8分;(未实行责任制的,减4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败诉,有一起减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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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涉及教育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决策前,经过法制机构审核,并进行合法性论证或听证,得4分;(未经法制机构审核或未进行合法性论证听证的,有一起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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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实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得4分;(政务公开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有一项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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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年度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更新、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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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各级各类学校都配备法制副校长(含外来民工简易学校),并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法制教育措施落实到位,得4分;(未能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有一所减1分,减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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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全年无公务员和校级领导刑事犯罪,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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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法规)自评分(总分30): 自评部门
2007年度辖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自评表
教育(文体)局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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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项 |
二级
指标项 |
三级指标 |
自评分 |
考核分 |
自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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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4(10分) |
14.年度德育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德育工作者有高度的责任感,工作能力强,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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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班主任、辅导员的专业能力逐步提高,班主任待遇有所提高,班级建设、团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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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有效展开,学生成长记录袋普遍使用,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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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学校和区域德育活动真实有效,生命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等活动全面展开,德育特色逐步形成,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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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全年无在籍学生犯罪,得2分。(由人民检察院提供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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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分) |
19.积极推进“促进学校主动发展工程”,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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