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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常州市首届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优秀项目案例评选暨第二届校本培训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
| 校本培训优秀论文 | |||||
| 作者:pdc 组织人事来源:pdc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8 | |||||
| 溧 阳 市 教 育 局 电 话 通 知 第 555号 签发唐建新 核稿 周启元 拟稿彭德春 时间 关于参加常州市首届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优秀项目案例评选暨第二届校本培训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学校本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创新校本培训的内容与形式,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校本培训水平,现就参加常州市首届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优秀项目案例评选暨第二届校本培训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各校要认真学习常教人[2007]54号文件《关于举办常州市首届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优秀项目案例评选暨第二届校本培训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总结校本培训经验,挖掘特色,积极参评(参评对象可以是集体也可是教师本人)。其中溧阳市级及以上培训基地至少须上交1--2篇校本培训项目案例。 2、项目案例与论文撰写要求详见常教人[2007]54号文件。 二、送交时间及要求:各校参评的案例或论文于2008年1月20日前,上报打印稿一份到局组织人事科,同时以附件形式发电子文稿至pdc690121@yahoo.com.cn。局审核后统一送常州市参评。凡在常州市获得等级奖的案例或论文,均视作2007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年度论文一等奖。 各校要积极组织,具体落实,保质保量,按时上交相关案例或论文。 溧阳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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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人事录入:lyrs 责任编辑:lyr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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