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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市中小学实行第四轮学校三年发展目标责任制的意见 | |||||
| 作者:lyrs 组织人事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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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教育局文件 溧教人[2008] 23 号
关于全市中小学实行第四轮学校 三年发展目标责任制的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确立学校主动发展意识、构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形成办学新机制、巩固办学成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局研究决定,在完成第三轮学校三年发展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全市中小学实行第四轮三年发展目标责任制(2008年8月1日到2011年7月31日),现就实施第四轮学校三年发展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江苏省区域性教育现代化建设标准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统领,以形成和谐发展机制和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以《常州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督导评估细则》为基本内容,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两支队伍建设和安全等工作为重点,在全面分析反思第三轮学校三年发展目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学校发展理念,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工作的目标管理,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保证各级各类学校主动、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市教育综合竞争能力。 二、 实施范围 全市具有法人资格的普高、职高、初级中学、完全小学、实验幼儿园。 二、 目标内容 第四轮学校三年发展目标责任书由现状分析、发展理念、重点目标、具体目标、主要措施五部分内容组成,各单位要根据实施素质教育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特色,认真思考、规划并制定第四轮学校三年发展目标。 (一)现状分析 学校三年发展目标的制定要立足于现状分析,认真反思第三轮三年发展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对学校办学传统和外部环境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剖析,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制定的起点。 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相应的督导评估细则进行自评。 (二) 发展理念 发展目标要以先进的发展理念为精神引领,要以发展理念凝聚教师,形成共同的奋斗信念,发展学校文化内涵,打造学校办学特色。发展理念要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素质教育精神,符合学校实际,体现学校个性和特色。 (三)重点目标 第四轮学校三年发展重点目标的制定要以实施第三轮学校三年发展目标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并围绕以下几方面重点规划,具体样式参照《溧阳市 学校2008-2010学年三年发展目标责任书》(见附件1)。 (1)校园建设(包括校园文化) (2)学校管理 (3)安全保障 (4)教师发展 (5)学生发展 (6)课程与教学改革 (7)教育质量 (8)办学成效和学校特色建设 (四)具体目标 各单位具体目标的制定以《常州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督导评估细则》为基本内容: 小学见附件2:《常州市小学督导评估细则》(2006年修订稿); 初中见附件3:《常州市初级中学督导评估细则》(2006年修订稿); 普通高中见附件4:《常州市高级中学督导评估细则》(2006年修订稿); 职业中学见附件5:《常州市职业学校督导评估细则》(2007年修订稿); 实验幼儿园见附件6:《常州市幼儿园评估定类考核标准》。 具体目标的制定要根据督导评估的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科学分析、客观量化。 (五)主要工作措施 实施发展目标要有步骤、有措施、有保障。工作措施的制定要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有明确的自我检查评估办法。 四、工作流程 1、分析现状,组织自评 各校要在认真学习局有关文件的基础上,成立实施第四轮学校三年发展目标工作领导小组,分析现状,组织自评。 2、立足发展,科学规划 学校要立足长远发展,提炼学校发展理念,结合学校实际,在同类学校给自己定位和确定发展方向,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办学思路与方向,不断发展和提升学校内涵,逐步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学校三年发展目标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本单位各部门、条线认真拟写草案、周密规划、科学论证,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 3、全员参与,教代会审议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三年发展目标的制定,讨论、修改并完善本单位三年发展目标。学校三年发展目标及实施方案须经教代会召开审议通过,取得广大教职工的认同和支持。 4、局审核论证。 各校须于10月上旬将《溧阳市 学校2008-2010学年三年发展目标责任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和具体目标(相应的督导评估细则,一份)送交教育局。局将组织专家小组对学校第四轮三年发展目标进行分类别分层次审核论证,学校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5、签订责任状。 教育局与校长签订《溧阳市中小学第四轮学校三年发展目标责任状》。 五、时间安排 8月上旬 召开校长会议,布置工作。 8月中旬到9月下旬 各单位制订目标。 10月10日前 学校上报《溧阳市2008-2010学年三年发展目标责任书》和制定具体目标相应的督导评估细则。 10月中旬 局审核论证 11月初 签订目标责任状 六、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制订目标前,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教育局文件,领会精神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目标确定后要让学校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贯穿到各项工作中;要把学校三年发展目标的主要内容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常常对照,时时提醒,广泛宣传。 2、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学校三年发展目标领导小组要强化职责,落实责任。目标的制订一定要严格程序,对照《常州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的相应内容逐项分析打分,逐年确定目标达成度,防止走过场和敷衍现象。要构建支撑学校三年发展目标顺利实施的保障系统,注重过程管理与相关资料积累,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每学年完成目标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部署下一学年的工作措施。每年8月份各校须将“三年发展目标年度实施达成情况及调整方案”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3、群策群力,众志成城。 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不断完善本单位第四轮三年发展目标。目标实施要狠抓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目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每一具体岗位,将目标检测与奖惩制度有机挂钩,通过适当的奖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做到岗位目标明确,人人有奋斗目标。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每位教职工依据学校三年发展目标与自身特点制订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把学校发展和个人发展有机结合,推动和激励学校发展。 4、彰显特色,凸现发展。 发展目标要凸现学校自主发展意识,坚持发展性原则和个性特色原则,必须是在学校现有规模和档次基础上的提升,是有前瞻性的、起到激励作用的具体目标。目标制订要以学校现状分析为基础,坚持质量标准,既要防止贪大求高,好高骛远地提高目标标准,又要防止不思进取,不求发展地降低目标标准;既要以基本内容统揽全局,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又要突出重点内容,确保重点指标的完成,提高社会影响力,使学校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展示自己的鲜明的办学特色。 附件1:《溧阳市 学校2008-2010学年三年发展目标责任书》; 附件2:《常州市小学督导评估细则》(2006年修订稿); 附件3:《常州市初级中学督导评估细则》(2006年修订稿); 附件4:《常州市高级中学督导评估细则》(2006年修订稿); 附件5:《常州市职业学校督导评估细则》(2007年修订稿); 附件6:《常州市幼儿园评估定类考核标准》。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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