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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行为应受刑罚处罚》课堂实录 | |||||||||||||||||||||
| 作者:溧阳市实… 中学政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9 | |||||||||||||||||||||
|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刑罚的含义、特点、种类和目的。 能力目标:能区分刑罚与其他制裁方法的不同特点,明辨刑罚的类别,同时培养自主探究能力。 觉悟目标:明确只有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才能预防和减少犯罪。 教学重点:刑罚的特点及其种类。 教学难点:刑罚的目的。 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活动探究法。 教学手段:多媒体辅助教学。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投影:[案例1]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现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2]某建筑公司工人高某、张某和王某等六人 ,某日晚在一家饮食店寻衅闹事,无故辱骂在邻桌就餐的李某等人。李某等人忍辱离开后,高某等人一伙掏出凶器追出门外,先用弹簧锁、砖头打倒三人,然后,高某又用刀猛刺一人,并将前来劝阻的李某刺死。高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依据刑法判处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判处其他五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讨论:1、以上两则案例中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2、案例一二分别属于何种处罚?两种处罚有什么不同? 生:案例1中小伟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因为他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只违犯了生答:案例1是行政违法行为,因为小伟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只违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案例2中高某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因为高某等人的行为对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性,违犯了刑法,并受到了刑罚处罚。 师:很好。案例一二分别属于何种处罚? 生:案例1属于行政处罚,案例2属于刑罚处罚。 师:犯罪行为应受刑罚处罚。那什么是刑罚?刑罚与其他处罚相比有何特点?它又有哪些种类?其目的又何在呢?我们一起来探讨这些问题。 探究过程: 一、 刑罚的含义(板书) 1、刑罚的特点(板书) 师:刚才两则案例的处罚同学判断得很正确,那两种处罚有何不同之处呢? 生1:两种处罚的机关不同,前者是公安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处罚的程度不同,前者拘留较轻,后者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等较重。 师:非常不错,找到两个不同之处。那是否还有什么不同呢?看看那位同学的火眼金睛能发现? 生2:处罚的对象不同,案例1中处罚的小伟是行政违法分子,案例2中处罚的高某等人是犯罪分子。 师引导学生小结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区别。(1)处罚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处罚,刑罚由人民法院处罚。(2)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于行政违法分子,刑罚适用于犯罪分子。(3)处罚的严厉程度不同:刑罚处罚要比行政处罚严厉。 师:从以上比较中你能发现刑罚的特点吗?生小结刑罚的特点:(1)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实行机关)(2)只能适用于犯罪分子(适用对象)(3)刑罚是严厉的强制方法(处罚严厉度)。 2、刑罚的含义(板书) 师:通过以上分析,你对刑罚已有了一定的了解,你能否根据你的理解帮刑罚下个定义?生:刑罚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行为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3、刑法、刑罚与犯罪的关系(板书) 师:很好。到今天为止我们对刑法、刑罚与犯罪这三个概念已有所了解,哪个同学来把三者的关系总结一下。(投影三者关系的示意图) 生:犯罪行为应受刑罚处罚,所以刑罚是犯罪的必然后果;受刑罚处罚的一定是犯罪行为,所以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前提。 师:刑法与犯罪、刑罚之间又有何关系?引导学生思考案例2中高某等人所犯的故意杀人罪,法院判处他们刑罚的依据是什么? 生:依据刑法。刑法是定罪量刑的依据。 师小结:犯罪、刑法、刑罚、是有内在联系的。刑法是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结果。 二、 刑罚的种类(板书) 1、请看案例并分析讨论 投影:被告人刘某某、宋某某、张某(女)因对“蓝极速网吧”不满而起意报复,并使用放火手段危害公共安全,致25人死亡,多人受伤,并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放火罪,后果极为严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月27日对“蓝极速网吧”放火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某(女)有期徒刑12年。 分析讨论:案例中对被告人刘某某、宋某某、张某(女)的处罚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生: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是主刑;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 师:那刑罚的种类有哪些?请同学们用5分钟时间阅读课本了解一下。((学生阅读书本了解刑罚的种类) 师: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生: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板书)。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师:好。从中同学们有没有发现主刑中的拘役与前面我们学到的拘留,附加刑中的罚金与罚款有点类似,那是不是一回事呢? 投影:材料一:李某因参与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 材料二:刘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思考:在对李某和刘某的处罚中,拘留和拘役主要有什么不同? 学生讨论后得出:(1)处罚机关不同:拘留由公安机关处罚;拘役由人民法院处罚。 (2)适用对象不同:拘留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拘役适用于犯罪行为。(3)处罚的严厉程度不同:拘役要比拘留严厉。 师:那罚款与罚金又有何区别? 生:因为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罚金属于刑罚处罚,所以它们的区别与拘留和拘役是同样的道理。 师:你的悟性真高。为了检测我们同学对刑罚知识的掌握程度,下面我们搞个竞赛,比一比谁掌握的刑罚知识多。 2、活动:刑罚知识知多少。 师宣布比赛规则: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各小组推举代表应答,其他组员可帮助。竞赛题型分必选题和风险题,必选题必须闭卷答,每道题10分,答错了不倒扣分;风险题开卷答,每道题20分,答错了倒扣分。其他各组可抢答,答对组可加分。每一组的基础分为100分。第一轮从第一组到第四组,第二轮从第四组到第一组依次轮流。 活动过程。(各组推选代表依次轮流应答,气氛活跃。) 必选题如下: (1)判断:管制是对犯罪分子实行短期监禁,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答案:错误 (2)拘役的期限是:? 答案: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3)判断:无期徒刑是在剥夺自由的刑罚中最严厉的惩罚方法。 答案:正确 (4)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的 权利。 答案:参加国家管理和其他政治活动的权利。 风险题如下: (1)学习本课之后,初二(1)班组织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有如下内容:由于犯罪情节较轻对某某单处罚金。问:这份判决书是否有错误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这份判决书没有错误。因为罚金是附加刑,附加刑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同时适用,也可独立适用。对于某些轻罪,可以独立适用。 (2)学习本课之后,初二(1)班组织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有如下内容: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某某有期徒刑5年,管制2年。问:这份判决书有什么错误之处?为什么? 答:有期徒刑和管制同时使用是错误的。因为这两种有期徒刑和管制都是主刑,而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即对一个罪犯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不能同时判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刑 (3)初二(2)班组织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有如下内容: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款1万元。 问:这份判决书有什么错误之处?为什么? 答:罚款使用不当。因为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只能适用一般违法行为。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罚金才是刑罚,所以应把罚款改为罚金。 (4)在某班的一堂模拟法庭课上,学生法官对犯罪分子作出了没收财产并附加拘役6个月的处罚。同学们在课后总结中认为法官判决不当,并提出许多意见。请你指出下列意见中,正确的( ) ①学生法官混淆了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 ②应处以行政处罚 ③拘役是主刑,没收财产是附加刑 ④判决处罚的顺序应是拘役在前,没收财产在后 A.①② B.①③④ C.③④ 3、学生小结:刑罚的种类及其特点。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同时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三、 刑罚的目的(板书) 1、刑罚的目的(板书) 投影:材料一:吴某由于盗窃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在狱中,吴某认真接受改造,思想认识有了根本的转变,立志重新做人。出狱后,在街道和居委会的教育帮助下干起了个体经营。他守法经营,热心服务,博得了周围群众的赞誉,都说他“换了一个人”。他还去监狱,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帮助监狱做好犯人的转化工作。 材料二:高中生游某为了偿还赌债决定铤而走险。一天,他发现邻居不在家,便悄悄来到邻居家的窗户前,打算撬窗入室,盗窃钱财。就在他准备动手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这样做太冒险,一旦被发现,就要进牢房,那自己的一生就完了。于是立即回到家。后来,他主动向父母承认了错误,并发誓再也不参加赌博了。 思考: (1)材料一中吴某在狱中的的改造使他的人生发生了怎样的改变? (2)材料二中游某在准备盗窃时为何放弃了? 生:吴某通过改造思想认识有了根本转变,并在行动上重新做人。游某在准备动手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这样做太冒险,一旦被发现,就要进牢房,那自己的一生就完了,因而放弃了。 师:由此可见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能起到什么作用?其根本目的是什么 生: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能起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作用。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 师:以上两则材料就体现了这一作用,但这两则材料所起的预防作用有没有不同呢?请同学们结合材料对照课本有关内容填写下表。 2、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板书)
学生讨论、交流得出:刑罚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预防犯罪又分特殊预防(犯罪分子)和一般预防(不稳定分子、人民群众),两者紧密结合,不可分割。没有特殊预防就没有一般预防,一般预防寓于特殊预防之中。 师:通过以上材料你从中得到什么启示? 生:犯罪行为应受刑罚处罚。我们青少年应加强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要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巩固小结:(师)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明确了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知道犯罪行为应受刑罚处罚,作为青少年就应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才能切实地预防和减少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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